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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职能目标考验住房保障司执政智慧
发布日期:2008-2-18 信息来源: |
“贯彻24号文件将是住房保障司的主要责任。”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督促并检查地方政府出台并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政策成为住房保障司常规的工作。它将扮演一个组织者、执行者的角色。”
在住房保障司2007年年底挂牌成立以后,关于住房保障司的未来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要点。众多行政体制改革专家和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不约而同地谈到了未来住房保障司两大重要职责:政策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这其中,都牵涉到了部委协调和地方监督方面的两个重任。
市场观察人士指出,随着国家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视,住房保障司在某些方面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它未来道路曲折的关键所在。
政策制定
作为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者,住房保障司要提出有关方案,并协调部委之间的关系。
2005年以来,我国住房保障和市场调节的措施都出自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比如“70/90”政策等。今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文件起草将落在住房保障司头上。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寿龙教授,是我国著名的行政管理与性质体制改革领域研究专家之一,多年来参与了多轮我国机构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他认为,建设部成立住房保障司是顺应民生的大趋势的举措。
而作为一个全国重要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定落实部门,住房保障司在政策制定中不能有任何含糊不清之处。
毛寿龙提出,住房保障是一个社会大课题,牵涉到国家众多部委,不是一个部门所能做到的。
住房保障涉及到民政部、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作为主管协调整个事情的司局,住房保障司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协调这些部门之间联合一致行动,并提交国务院负责同志有关报告和评价内容。
他举例说,比如住房保障人群的定义上,就需要建设部与民政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协调,出台全国统一的保障人群标准以供各地参考落实,“这个过程中,就考验了住房保障司协调统筹能力。”
“重要的是,制定出来的政策要经过实践的检验,这是任何政策的落脚点。如果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这个政策就不能说是一个完善的政策。”专家强调。住房保障司首先要过的就是政策检验关。
幸好,在住房保障司成立之前,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有关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完善,住房保障司的责任是细化和完善,并在完善过程中,处理协调好部委之间的关系。
检查落实
检查督促落实是部委重要工作之一。作为主管全国住房保障工作的住房保障司,组织和协调、监督和检查住房保障是其工作之一。
此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检查以及住房保障方面的检查落实,也是由房地产业司来落实。随着住房保障司的成立,住房保障的部委联系检查督导工作将由住房保障司落实。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则表示,住房保障司和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关系,“各地都会成立相关部门进行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保障司的主要工作包括检查地方是否有住房保障的政策和目标,各地住房保障做得怎么样,以及进行各地住房保障经验交流。”
住房保障司对各地督促检查的节奏和结果的反馈,将是考察我国住房保障的重要依据。住房保障司的考察报告将呈给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
各地的机构建设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多个城市已经建立起承担住房保障职能的专业管理部门。
“可以说,住房保障司和这些地方住房改革和保障机构的关系非常密切,”专家表示:“一方面住房保障司的工作依靠他们完成,一方面住房保障司监督考核他们的工作,两者是互相依存,互相支持的关系。”
地方住房改革与保障机构,既要接受住房保障司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又要接受地方同级政府的领导,这决定了地方住房保障机构与住房保障司利益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方面,这需要住房保障司既要坚持原则,在必要时又需要妥协,这将考验住房保障司的执政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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