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源部明确了工业项目用地最低标准价与土地等别相挂钩的政策。在土地等别基础上制定的最低价标准,随土地等别的降低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一等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840元/平方米)是十五等(60元/平方米)的14倍。但是一些地方反映,对不同地区的同级工业用地采取“一刀切”的最低价标准,不符合各地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市场定价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