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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的房源选择之“四法”


发布日期:2008-3-8  信息来源:上海写字楼信息网

  随着“3·15”的日益临近,关于消费者维权的问题又成为关注的焦点,而房产作为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部分,其交易环节也同样应该得到重视。而对于预计购买或租赁房产的消费者来说,得到的房源信息质量高低,是能否获得称心如意房产最重要的前提之一。但是,在获得房源的各种途径中,哪种是最有效的?都会遇到哪些风险?都需要哪些识别过程?针对现有的获得房源的途径,“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特将四种房源的常见途径进行总结,以备参考:

  通过报纸获得房源:方便快捷但有效性差

  在报纸上出现的房源信息一般分为两种,即房产中介公司和个人刊登的广告信息。在目前京城的各大报纸中,几乎每天都会有关房屋买卖、租赁的广告信息,为此,对于消费者获取房源来说是十分方便快捷。但是,在当前报纸刊登的广告房源中,有可能存在一些虚假信息。例如,为了吸引客户,故意让价格比周边区域低很多,或者将已出租或出售的好房源刊登出来,达到引诱消费者咨询,从而达到“套”客户的目的;或者将房源广告作为进行“暗箱操作”的载体。像曾经震惊业内外的“坚石事件”,就是利用了报纸广告受众群体广的特点,发布超低价的出租房屋广告吸引消费者,然后规定消费者年付房租,再向业主月付房租,通过这样的“暗箱操作”诈骗消费者房款近400万元。

  因此,对于在报纸上刊登的房源信息,“链家地产”提醒消费者,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对于低出同区域房产市场价格过多的房屋,应仔细考察,而不是轻易相信。另外,随着一些经纪公司虚假房源信息陆续曝光,消费者对经纪公司的抵触力加大,使得一些经纪公司开始转向冒充个人发布虚假信息,从而造成市场上存在一定数量的“伪业主”,不但使得房源的有效性变差,还使消费者容易落入被骗陷阱。因此,消费者应该坚定恪守“资金监管”“网上签约”等程序,让假冒房源无空可钻。

  通过网络获得房源:更新快、房源多,但虚假成分高

  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快速推进,消费者对于网络的依赖度逐渐加强,特别是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大量的房产交易也逐渐通过网络为载体进行成交。虽然网络登记的房源总量很多,更新也较快,通常在首页上都会显示最新的信息;但是,在这些信息中,将近80%以上的信息有效性较差。这是因为,网络上发布信息,没有任何的限制,只要按步填写信息内容即可。这就让网上房源信息的虚假成分相对较高,另外,网上已成交的房屋信息一般不能及时删除,使得一些过时的信息依然留在上面,让通过网上查找信息的实效性也变得更差。因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提醒消费者,通过网上寻找的房源,在进行交易时,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是受亲人朋友委托出售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售委托书、房主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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