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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更新”标准还须谨慎对待 房价上升幅度大


发布日期:2008-4-29  信息来源:上海写字楼信息网

  是否“更新”标准还须谨慎对待

  3年前颁布的普通住宅标准到今天是不是“过时”,需要“更新”吗?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房产业内人士普遍存在矛盾的心理,一方面希望能够调整认定标准,另一方面,又担心调整后会产生“负面效应”。

  一些中介公司认为,从2005年到2008年,房价上升幅度很大,如继续按照老标准执行,面临的是“满城皆是非普房”的尴尬,也给确有需求的买卖双方带来了沉重的赋税负担。卖方往往又将税费转嫁到房价上,间接推动房价继续走高。

  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心,

 
房价“标准”变动后,会出现“跟风现象”,给销售商提供了涨价的借口。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印堃华认为,如果有关部门提高了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比如,把内环内的认定标准提高到3万元/平方米,那样可能会产生暗示,让那些原本没卖到这个价的楼盘也提价,起到与调控截然相反的作用,所以是否提高标准必须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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